各市水利(水務)局,廣德、宿松縣水利局,廳直有關單位,廳機關有關處室:
根據水利部《關于開展全國水利系統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問題自查工作的通知》(水監督〔2019〕68號)要求,現就我省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要求,落實水利部黨組“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通過關注社會問題和自查發現問題,督促廳直單位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規范對管轄范圍內的監督檢查行為,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營造全省水利行業以誠信、守法為基礎的積極向上、公平、公正的監管氛圍,為企業發展減負。
二、自查范圍
廳直單位和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分別為本單位和本轄區內自查工作的行政主體責任,廳直單位負責本單位及所屬的執法單位和具有監督檢查職能單位的自查工作,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單位和具有監督檢查職能單位的自查工作。
三、主要內容
(一)本單位或本轄區執法單位和具有監督檢查職能單位的數量。
(二)本單位或本轄區執法單位和具有監督檢查職能單位的行政處罰、監管檢查事項目錄清單,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范圍、對象,以及近三年每年的工作頻次。
(三)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四)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中遇到其他部門同時執法或監管檢查時的協調情況,是否開展聯合執法或聯合監管檢查,是否主動或應邀擴大執法或監管檢查范圍。
(五)上述行政執法或監管檢查每年發生的直接費用,是否有被查單位墊付費用的行為,如有需列出墊付明細,近三年每年的罰沒收入。
(六)是否存在超越權限、違法違規開展的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近三年受理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舉報案件以及由此引起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廳直單位和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認真組織,接此通知后立即組織開展自查工作。
(二)各單位在自查工作中,要如實填報、客觀分析,嚴禁掩蓋、推卸問題,嚴禁規避矛盾,通過暴露問題,積極探索借改革之機規范水行政執法和監管檢查的方式方法,提升監管效能。
(三)請廳直單位和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于3月8日前將自查工作情況報告書面報送我廳監督處,請同時發送電子版。
聯系人:解文棟
電話:0551-62128199
地址:合肥市九華山路48號
2019年3月5日